律师说法:侵权责任法

发布时间:2019-08-19 17:46:15


  2009年12月22日在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进行侵权责任法第四次审议。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谈谈他们对侵权责任法的看法。

  凌程明律师:主要从事个人债务纠纷、人身伤害、公司内部各种业务和刑事辩护等。本人职业素质较高,熟练处理个人债务、公司债务和刑事辩护等各项法律业务,在执业期间,参与多起重大案件的诉讼、辩护业务,积极为当事人服务,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很多损失。 >>详细资料>>

  觉得我国有没起草侵权责任法的必要?

  答:首先,对解决实际纠纷而言,统一的规范的侵权责任法是必要的。据相关部门统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侵权纠纷一审案件98万余件,2008年达到103万余件。在今年多起大案要案都出现在侵权领域,这说明对侵权法律关系的调整在社会法律关系中越发重要。其次,。,,,比如紧接着提出的和谐社会中的“人本”理念,。再次,法制统一的需要。我国民法中对民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涉及民事权益的各个具体的法律法规中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国家赔偿法律关系中也有规定,而这些规定都不是很一致,有的在实体的保护范围上不一致,有的在具体的程序上和举证责任上也不一致,这使得我国的侵权责任相互之间没有统一的“灵魂”。因此,个人认为,侵权责任发的制定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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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这主要应该通过制度和体制来解决,。,比如医疗纠纷、工伤纠纷、消费者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食品质量责任纠纷和环境责任纠纷等等都涉及到举证难的问题,而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等都对举证责任做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有的比较现实,比如产品责任的排除责任在生产者。但有些做的不够好,比如医疗事故纠纷中的过错认定问题患者要证明过错,这对普通的患者来说,比较困难。因此,侵权责任法做了可喜的尝试,但希望做的更具体、公平一些,更加倾向与保护弱者、受害者,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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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侵权责任法的目标和意义之一就是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从点来说,。具体而言,。权利是要宣告的,,而侵权责任法一个比较突出的理论就是,一旦发生了侵权行为就产生了责任,这个责任是法定的。这体现了法律的权利本位和违法的责任本位,这是先进的。从动态而言,各种侵权责任都有法可依,,。

  怎么看待侵权责任法民事立法中纳入精神损害赔偿?

  答:精神损害赔偿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但法律的位阶比较低。这一次在草案中也规定了,但没有详细的规定,考虑的角度可能是为未来的司法实践和司法解释留出空间。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很复杂的,要从立法的角度统一规定的确很困难,别的国家的趋势是保护范围在扩大,保护的金额也在加大,但我国的地区差别和经济条件差别比较明显,加上其中有可能出现一些滥用诉讼的现象,法律草案作出一般性的规定是可行的。

  对侵权责任法有没其他方面的看法?有什么期待?

  答:侵权责任法虽然让人耳目一新,但我觉得在范围上应该体现时代性,比如网络侵权,草案中对网络侵权的规范不是很具体,知识产权的侵权、人格权的侵权责任虽有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比如,作品的复制、下载;内容的连接、flash侵权、广告侵权、网上商店和产品网上拍卖侵权等等。而且,责任的规定也不具体。其次,更因该保护弱者的权利和减轻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总之,期待侵权行为法是一个老百姓能看得懂、用的顺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