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9-08-31 10:04:15


  当事人双方发生殴打致一方受伤,殴打方虽然同意进行损害赔偿,但是对被殴打方主张的伤情存有不同意见,这种情况下应如何认定?

  【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解答】《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2条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第2条第2款规定,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