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02 20:29:15


  人身损害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范范畴,在当事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时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的。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最新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起算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最新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起算点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予以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害人因事故身体受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1年内主张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最新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的法律内容,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当中,除了要注意诉讼时效外,尤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几种计算情形。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