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12 04:28:15


哪些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