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签订“私了合同”应当慎重

发布时间:2019-08-03 22:43:15


近日,读者徐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她在市区一家美容院接受医疗美容手术,但未能达到承诺的效果,在索要退款时,与对方签订了一份“私了”协议。结果,花费近3000元医药费的徐女士只拿到2500元退款。

  徐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20岁,8岁时,一场车祸在她左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长约6厘米的疤痕,除掉疤痕成了她的最大心愿。今年7月,市区一家美容院负责人告诉她,通过手术治疗,她额头上的疤痕在3个月后会变成一条细线。徐女士看到该美容院规模较大,就放心地交了2500元手术费,于当月11日做了美容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个月,徐女士发现额头疤痕并没有变细,美容院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是“疤痕增生期”,过了3个月就会好。可是,3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徐女士发现额头疤痕仍没变细,便再次来到美容院询问。院方告诉她,“疤痕增生期”最长为半年,让她再等3个月,如果到时候疤痕仍未变细,将从北京请专家为徐女士进行补救。

  花费了时间和金钱,却达不到预期效果,徐女士认为对方欺骗了自己。对于再等3个月的建议,徐女士表示怀疑,她要求对方退还自己花费的费用。美容院同意退还2500元手术费,但要求与徐女士签订一份“私了”协议,协议中约定退款后美容院将不再对徐女士承担任何责任。为拿到退款,徐女士在协议上签了字。

  拿到退款后,徐女士感到很不公平:自己经历了手术痛苦,浪费了3个多月时间,花费3000元,美容院只退了2500元,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签订如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陶志勇律师。陶律师认为,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应确定该合同是否属于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因胁迫、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并不存在上述情况,且徐女士在签合同时已对自己的权利做了处分。律师提醒市民,在签订类似合同时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