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背后的旅游陷阱(2)

发布时间:2019-10-16 15:32:15



  销售代表信誓旦旦 合同彻底否定承诺

  回到家后,章先生便开始阅读这份装帧精美的合同,虽然文字晦涩难懂,但他还是隐隐地感到了不安:合同对客户进行了大量限制,而对公司的义务却只是寥寥数笔。当他读到合同的第14条时,突然如梦初醒。

  这条位于合同底部毫不显眼处的条款规定:"不论在任何国家和地区,本度假村均不对各国签证和办理相关手续事宜负任何责任。"也就是说,销售代表们那些"所有手续只要一个电话、保证不会遭拒签"等等信誓旦旦的承诺,都被合同文本彻底否定了。

  这是杭州消费者吴先生2001年10月去该旅游娱乐有限公司所属的酒店住宿时拍下的画面。房间的窗帘架在入住第一天的使用中就脱落下来。

  在此后的日子里,章先生开始为解除合同奔波。期间,他陆续发现了几十名与自己有相同遭遇的人们:他们大都家境宽裕、向往出国旅行,都是在那家酒店嘈杂的音乐声里、在销售代表"搞定一切"的承诺中、在没有看清合同的情况下,鬼使神差地掏了钱、签下了合同。

  在相互沟通的过程中,他们开始发现隐藏在这个"消费迷局"背后的更多陷阱:

  合同中根本没有提及销售代表此前承诺的"青岛那家酒店一间高档套房部分产权",取而代之以"度假权拥有"的表述出现,根据合同,客户得不到所谓"高档套房部分产权"的产权证书,根本无法出售房屋,更谈不上房产增值的回报;

  当时,向中国开放的自费出境游国家和地区只有20多个。在此情况下,杭州的消费者根本无法随意进入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随时入住全世界100个国家3000多个五星级酒店"的承诺也没有在合同文本中出现。

  一些客户在签约后去青岛和云南的酒店度假,发现不仅没有宣传中五星级酒店"私人管家亲切的个性化服务",而且"房间设施陈旧、房间不及时打扫",甚至还有"大块天花板脱落",而当客户翻看合同时,才发现原先的承诺根本找不到白纸黑字的证据……

  在与该公司无数次沟通之后,客户们最终还是被告知:解除合同是不可能的。万般无奈之下,2004年,杭州消费者王女士决定起诉这家公司,但她又发现,这份合同规定,,也就是说,打这场官司必须远赴青岛。

  当年12月,,要求解除这份与此前承诺严重不符的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但在此后的一审、二审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应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不予支持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此后,又陆续有周女士、蒋女士、章先生、蒋先生和吴先生等杭州消费者远赴千里之外的青岛提起诉讼,2006年7月,,理由是这几名消费者没有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意志不自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