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房子四年没过户 业主如何求助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11 01:33:15


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2002年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过户,现在光二手房交易税就已经由原来的3000多元涨到两万多元了。律师表示,如果李先生手里证据可证明对方拖延过户,可追究房主责任。

  据李先生介绍,2002年8月,他与房主王先生签订合同,以10.65万元的价格购买王先生位于四流中路的一处房子,并交了9.65万元的定金。按照房子交易时双方协商,房屋交易的各种费用应由李先生来付,但是对方之后却以种种理由拖着迟迟不肯过户。

  李先生告诉记者,房子的房产证是去年2月份办理下来的,他就去催房主王先生赶紧办理过户,但是王先生却告诉他,房子原是他母亲的,老人家并不想让他卖房子,并跟他要15万元,他拿不出来就问问李先生能不能给他“填填”。由于李先生坚决不同意,后来对方又告诉他两万元也可以,否则将不予过户。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1日房产交易新政出台,如果按照目前房子评估的价格来看,办理房子过户交易他至少得缴纳各种税费两万多元,“这笔费用到底该谁掏啊?”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李先生的房主王先生,他告诉记者,房产证现在的确还在他手里,但是他这样做已经算是对李先生很客气了,否则他也可以把房子卖出去,这样他还能赚十几万元。

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表示,如果合同里没有特别规定,而王先生房子过户要求对方加钱“补偿”,这是一种毁约行为。如果李先生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房主不配合过户给自己增加了房产交易成本,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