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遭遇“阴阳合同” 签合同要细看每一页

发布时间:2020-09-17 20:21:15


口头承诺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违约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可是面对10多项违约工序时,装修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并不用掏一分钱违约金。

  昨日,在东莞海关上班的胡先生发现自己两个月前签订的装修合同是“阴阳合同”:在装修接洽时,装修公司承诺违约时应当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但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在违约责任填写栏中,业主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有具体的数字标明,而装修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填写栏中却被“∕”划掉(即使违约也不用支付具体数额的违约金)。

  装修公司违约责任被忽略

  据胡先生介绍,“两个月前,我与一家装修公司谈定了装修事宜,当时在签订合同时,装修公司的代表非常明确地告诉我,如有违约,装修公司应该每天按合同标的千分之三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现在装修出现了用材尺寸缩水等10多项问题,我找装修公司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是我细读装修合同才发现,合同中只明确规定了我的违约责任,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却被‘忽略’了。”

  在装修现场,记者看到了胡先生提供的装修合同,这份共6页纸的格式化合同中,列明装修工期、装修材料、装修工价明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五部分内容。虽然项目清楚,双方都已签名盖章,但却暗藏一个“不公平”:在业主的违约责任填写栏中,填写了“3%。”的字眼,但装修公司违约责任填写栏中却被“∕”划掉。

  签合同时太粗心大意

  “当时就是看中这家装修公司在东莞的名气,谁知道真正为我装修的人,却是装修公司另外拉来的装修队伍。”面对零乱的装修现场,胡先生表示,“当时也怪自己粗心大意,6张纸的合同,草草地看了几眼就签了。”

  由于没有明确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即使装修公司在实际施工中,将合同中明确规定门板厚度用五厘米的板材,实际上做成了三厘米,并有10多项工序没达到合同要求,胡先生也没法追讨违约金。“如果另请装修公司,谁也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如果向有关部门投诉,合同上面又没有明确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这让胡先生左右为难。

  对此,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业主最好还是先和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因为业主已亲笔签订了这个合同,虽然可能是粗心大意造成的,有违合同的公平原则,但业主是自愿接受,还是协商解决为好。”

而广东格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邦永先生认为:“虽然装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有损公平,但是业主亲自签订的,这个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张律师建议业主,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针对目前的情况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如果装修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可要求公司返工,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可解除合同

  同时,张律师还提醒读者,无论签订什么合同,特别是面对格式化合同,千万别嫌麻烦,最好看完每一份的每一页,即使对方口头承诺,也一定要见诸于文字,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