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宗土地经营权再次流转须设间隔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14 21:47:15
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指出,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的发布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一宗土地的经营权再次流转交易须设定间隔期限。在公示期限内,如出现重大变化,应及时发布变更信息,并重新计算公示期限。公示期结束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组织交易。
规范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以依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根据规范,土地经营权流出方或流入方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价格进行评估。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流转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可以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提供的流转交易鉴证。经有权机关授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以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
规范要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应当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权利人可以获得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时,,不得损害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此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相关权利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原标题: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同一宗土地经营权再次流转须设间隔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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