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不予受理情况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01 05:24:15
核心内容: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情况有哪几种?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情况有哪几种?土地登记的类型有哪些?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怎么走?土地管理法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1.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情况有哪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行政区内的;
(2)土地登记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
(3)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的;
(4)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土地登记的其他情形。
2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情况有哪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暂缓土地登记:
(1)申请文书需要修正或补齐的;
(2)土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的;
(3)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
(4)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暂缓土地登记的其他情形。
3.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怎么走?
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具体程序上虽然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的基本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五个步骤。
申请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文件资料包括: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4.土地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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