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03 09:56:15
导读:律师看点:孙大勇律师认为,aa和bb两家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据介绍,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aa和bb公司没有办学资质,招揽学生开办培训项目属于超范围经营。该两公司在与学员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向他们告知这些事实,相反还承诺“不用考试便可以拿证”等。其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学员产生错误认识,从而签订合同缴纳学费,造成财产损失,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
bb公司的办公室已经人去楼空。
昨日,本报报道了深圳市aa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bb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培训机构,以“不用考试能够为学员办理正规毕业证”为承诺,收取了多名学员学费却人去楼空的事件。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只是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注册的,根本不具备招生办学的资格,更不要说“办理毕业证”了。
市场监督部门:
两公司属超范围经营
深圳市aa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bb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什么可以承诺学员“不用考试就可以拿到毕业证”?又凭什么“比正常快2-3年”?记者首先联系到市教育局相关人士。
据了解,这aa和bb两家公司属于公司性质的培训咨询机构,并非教育部门审批。“从‘咨询公司’的名称来看,营业执照中可能不含有培训项目,也就是说,这两家公司开班授课属于超范围经营,但具体情况还需要到审批的工商部门了解。”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在其指引下,记者通过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到,深圳市aa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是2005年5月8日,注册地址为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写字楼14F,法定代表人为曾某,经营范围为“文化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学、培训项目)。”
而深圳市bb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是2008年2月25日,注册地址是南山区海王大厦写字楼16F,法定代表人与aa公司一样同为曾某,经营范围包括“教育信息咨询、企业形象和企业活动策划、营销策划(以上不含招生办学、出国留学中介及限制项目)”。
也就是说,从审批执照来看,无论是bb公司还是aa公司,其招生办学皆属超范围经营。
律师:
两公司已涉嫌合同诈骗罪
发现自己可能受骗后,曾经通过bb公司交纳学费并组织了QQ群的小丁和其他网友已经分别多次报警。“但警方表示,我们这属于民事纠纷,暂时没办法立案。”这让比较懂法律的小丁非常担忧:“如果我们的遭遇只是理解为合同违约,起诉,,也只能做到封存公司资产。可现在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剩下的财产就那么一点,怎么赔偿我们过百万的损失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孙大勇律师。孙律师认为,aa和bb两家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据介绍,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aa和bb公司没有办学资质,招揽学生开办培训项目属于超范围经营。该两公司在与学员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向他们告知这些事实,相反还承诺“不用考试便可以拿证”等。其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学员产生错误认识,从而签订合同缴纳学费,造成财产损失,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本案例中,受害人缴纳的学费少则5000元,多则1万多,涉事金额初步估计已超过100万,属数额较大,应立案追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缴赃款并责成上述两公司退赔广大消费者。
业内人士:
学历教育莫走捷径
学历教育培训业资深人士史超义介绍,首先,无论是自考还是成考,都是国家正规学历教育项目。这些国家级别的正规培训如果想不通过规定的考试就拿到文凭,是完全不可能的。消费者若听信此类宣传,实际上是不了解我国高等教育政策,也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自己不负责任。
其次,自考或成考办学机构都必须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市民参加培训一定要看这些机构到底有无资质,并要对其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收费标准仔细审量,选择正规、大型、有信誉的机构参加培训。
最后,个别无良商家还可能出售假证给消费者。现在包括学历、学位证在内的许多证件都可以在教育部门相关网站上查辨真伪,消费者一方面要睁大眼睛谨防上当,另一方面也千万不要在这方面想办法“走捷径”,否则很容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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