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03 18:13:15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须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其次,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再次,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已经或者将要严重损害债权,即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已经或将要导致债权人的债权的不能实现。2、须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具有恶意。有偿行为的撤销,以恶意为要件;无偿行为的撤销,不以恶意为必要要件。

  为您推荐:

  ■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详细】

  ■ 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