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

发布时间:2020-08-24 19:22:15


  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