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缔约过失

发布时间:2019-09-11 15:19:15


  缔约上的过失,是指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的情形。
因缔约上的过失而产生之债,主要有以下情形:
1. 错误意思表示的撤销;
2. 合同无效;
3. 合同不成立;
4. 给付自始客观不能;
5. 缔约之际未尽通知等义务致使他方遭受财产上的损失;
6. 缔约之际未尽保护等义务致使他方身体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