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方式公约

发布时间:2019-08-04 23:09:15


承诺的方式是采用明示,还是默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根据《公约》的规定,应作如下界定。

1、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要约对承诺的传递方式没有提出要求的,承诺应当以倒是的方式作出。何为合理方式,笔者认为至少应符合行业的惯例。

2、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在以下期限内作出: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应当承诺。如要约以电话方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应承诺方为有效。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承诺。

3、要约人以电报或者信件发出要约的,承诺期限自电报发之日或者信件载明日期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未截明日期,应以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人以电报、传真或者其他快捷方式作出要约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