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迟到与迟延

发布时间:2019-08-25 18:01:15


  所谓承诺迟到是指迟发迟到的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所谓承诺迟延是指未迟发但是迟到的情形。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