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有名合同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6 05:26:15


我国的有名合同有哪些

合同即契约,是人们相互之间就一定事务的权利义务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所达成的协议。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现行《合同法》对书面形式作了广泛地规定,给当事人订立合同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指书面形式。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当事人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以及十五种有名的主要合同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一次从一定程度上确立了契约自由的基本原则,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并奉行约定优先。可以讲,这对我国的经济生活将产生巨大影响,给市场经济程序在法律范围内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对在更深远、更普遍的意义上促进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经济贸易活动的自由和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商品化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国《合同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要约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合同的效力。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有(一)一方以欺骗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之一时,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同时规定,如果在合同中有(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并且规定了表见代理、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和当事人的撤销权等。三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为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等情形之一时,可以中止履行,为不安抗辩权。这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当有(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互相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之一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在分则部分,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十五种主要的有名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合同的主要内容,都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