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禁品携带物品
发布时间:2019-08-25 09:18:15
什么是违禁品携带物品
违禁品包括危险品和其他违禁品,其名称和种类由主管机关规定和公布。违禁品一般包括下列几种类型:(1)具有内在危险性的物品。违禁品本身在物理或化学性质上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如爆炸品、腐蚀品等。(2)可以被用于从事危及运输工具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例如枪支、管制刀具等。(3)法律禁止携带和运输的其他物品,如毒品、淫秽物品等。
安全运输是旅客运输的头等大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合同法》及水路、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不得携带夹带违禁品是旅客的一项重要义务,如果这一条款已经订入合同,旅客应当遵守;如果这一条款没有订入合同,旅客也应当遵守这一法定义务。为此,(1)旅客负有接受安全检查的义务。旅客乘运时,必须接受安全部门和承运人对其人身及行李的安全检查,拒绝检查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2)承运人负有对旅客及其行李进行安全检查的义务。如果承运人不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就没有克尽职守。当然,这两个义务有主次之分。旅客的义务是第一位的,承运人的义务是第二位的、辅助性的。
旅客违反规定携带违禁品的,承运人可以分情况作以下处理:(1)在乘运前发现旅客携带夹带违禁品的,承运人可以截留,不予运输;旅客坚持携带夹带违禁品的,承运人可以解除合同,拒绝运输。(2)乘运后发现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将违禁品卸下、销毁或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