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私人市场签订的合同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6 02:08:15
合同,当事人,解除,履行,市场,押金
与私人市场签订的合同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这是新乡的一个水果批发市场。由于这市场私人承包的,所以现在有点乱收费。
所以我们这就有十来家商铺不想干下去了。但现在市场就不给我们拆空调。还带有一点黑社会的性质手段来对付我们。
不让我们走。由于当时我们跟市场是签了合同的。但合同从签了到现在有一年多了都还没给我们。而我们都交了一万元
左右的商铺押金。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合同还没到期,而我们不想干下去。我想问一下。我们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不
要那一万元押金但我们要拆空调走可不可以?要是市场用黑社会性质手段来对付我们,我们又用什么方法来维护我们商人
的利益?(合同上写着我们不干了押金退还的)
律师回复解答:
黑社会性质的手段你们可以报警解决,解除合同需要通过法律途径。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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