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无力支付加工费用,承揽人是否可以对加工产品享有留置权?

发布时间:2019-08-27 19:06:15


定作人无力支付加工费用,承揽人是否可以对加工产品享有留置权
  承揽人有权对产品行驶留置权。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