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毁约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5 20:46:15
承租人,出租人,解除,毁约,民事诉讼,支付 承租人毁约问题
依据这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没有按时交铺租跟水电费,我也再三通知承租人交纳费用。承租人迟迟没有交,我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承租方不肯交出钥匙,出租人能否在解除合同后,自行开铺拿回铺子呢?
律师回复解答:
通知解除,要求搬离,如不依通知搬离,再采取诉讼手段维护权利。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
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
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
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必须遵守本法。
最新资讯
-
08-24 0
-
07-14 1
-
08-29 1
-
07-19 1
-
04-30 0
-
02-2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