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为2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9-08-18 11:06:15
问:2005年,我租了李某在郊区的一个仓库,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将该仓库租给我,租期为25年,每年的租金是1.5万元。合同签订后这几年双方都如约履行。但前不久李某找到我,以租期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请问,租期为2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果真无效吗?龚先生
答:要认定你和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看25年的租期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在民事关系中,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法律不干预当事人缔结合同的自由,当然也包括缔结房屋租赁合同的自由。但是,出于保护市场稳定和交易安全等需要,法律对某些民事合同的缔结设定了相关的限制。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在缔结租赁合同中,合同法规定租期的最长期限是20年,你与李某订立了长达2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分为两部分:对于25年租期中的20年,租赁合同有效;对于超过的5年租期部分,因违反合同法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李某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超过20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是缺乏法律根据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在前20年内,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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