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举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04:30:15
借贷、借款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借贷(款)合同文本、借款申请书及有关凭证、借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违约原因及责任的依据、还款通知书、贷款种类(建行、农行、工商行、人行、外汇)、利率依据、计算方法、担保协议、担保财产及凭证(房、设备产权)、存放地点。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最新资讯
-
08-25 1
-
08-10 0
-
04-21 0
-
08-30 0
-
08-26 2
-
08-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