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25 14:27:15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施工活动,这些施工活动在开始之前都会签订的合同,因为有了合同才能够更好的保障施工工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为哪一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三、施工的注意事项
1、工程范围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
2、建设工期
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3、工程质量。
施工的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要求,经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报告;工程完工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并负责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应注意工程保修的约定。
通过学习了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含哪一些?比如,因重大误解而订立或是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这些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只有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够被维护,以上就是小编的总结,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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