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作出评价?

发布时间:2019-08-22 19:41:15


物业服务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应物业管理招投标文件确定。由于物业服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服务的质量难免有不同的认识。出现分歧时,建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比如可以根据业主满意率以及物业服务情况来评定。

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单位可根据物业的特点和服务的需要选择服务类别和等级,按该办法的规定在每一服务等级对应最高收费标准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为选定的所有类别的服务费用之和;建设单位选择的管理处综合服务等级不得高于所选定的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中的最低等级;非商品房立项的住宅小区所选物业服务项目等级原则上不超过三级。如确需超过的,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向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合同中需列明约定的服务等级和标准。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向买受人明示;物业服务分等标准和最高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资源局适时调整公布。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质量有意见,可以将业主的意见整理成文,以书面形式递交物业管理企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改进服务质量。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不予采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经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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