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者对“五证”应如何审查
发布时间:2021-04-24 09:34:15
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
的的由于有些房地产开发项目比较大,前期开发资金数额巨大,所以存在开发商只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而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颁发部分土地使用证,在其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预先允许其预售部分房产,而且有些时候这种销售的许可会区分到具体楼层和同一层的某一单元。因此,购房时应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左下方的许可销售的范围,并核对自己所购房产的楼号、单元号是否在该许可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有时即使开发商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房人还是应该对文件上的内容详细阅读,以免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的的另外,有些开发商为获得更多的开发资金,会把楼盘甚至是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企业以获取资金周转,如果买房人购买的房产是已经被抵押的房产,那么买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包括今后的出让、出租、抵押等都会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下发了关于《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在建工程法定抵押权)的司法解释,根据该解释,个人购房者在支付了大多数购房款的情况下对所购房产的权利可以优先于法定抵押权实现。但以诉讼方式解决房产权属问题无疑增加了买房人的时间成本和物质成本。因此,建议买房人尽量查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或者房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已被抵押,那么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会有相应的标注。为此,建议买房人最好聘请一位房地产方面律师对房产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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