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合法化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09 04: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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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郊区买了一处农村的宅基地,我们不是这里的村民,但我儿子的户口在这个村,是非农业,我怎样才能让房子合法化呢,我儿子15岁,可以让我儿子取得房产吗?
律师回复解答:
办理过户手续后就合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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