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吗?
发布时间:2019-08-04 13:44:15
核心内容:房屋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吗?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被告知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还有没有效力呢?2010年12月28日出台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中明确规定,除有证据证明存在如下要件事实之一之外,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中要件事实如下: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3、当事人约定了租赁合同随所有权变动而终止的除外条件;
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中的原则体现: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这就是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买卖”为广义的概念,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等引起的所有权变动。但是,出于平衡利益的需要,“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也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在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如下要件事实时,就不再适用该原则。
1、存在房屋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的事实。当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于同一物时,因抵押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将抵押物拍卖时,就可能引起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根据抵押权与租赁权设立时间不同,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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