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0-01-11 00:26:15
原告某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
负责人张志良,该公司经理。
被告河南某某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美仪,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某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与河南某某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某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经合议庭评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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