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24 17:45:15
网友提问:
我在上月末租赁合同到期,月底办理退房,房东、中介在场,室内设备一切正常,水电气等按费用交割,但是太阳能热水器无水,我以为是晚上洗完澡忘记上水,于是房东要我留一套钥匙,改天上水看看,另一套钥匙和单据等交给中介保管,未退押金。
结果第二天还是没水,房东说可能水管坏了(之前坏过),说她比较忙要我找水管工看看,于是周末我找水管工看,结果是六楼(我住二楼)楼顶的太阳能被大风刮倒损毁了,我检查现场并拍了照片,太阳能是由铁丝固定,其中一根固定铁丝已经完全锈断,整个架子趴倒了,太阳能倒在一边,固定螺丝四颗只剩一颗,现在房东一口咬定是我的责任(我完全按照她的要求使用,晚上或清早上水),说要我全额赔付(她04年购买的,2600)或装一个1500-1600的电热水器给她,因为她租给我的时候是好用的,是否合理?请明白人指点
另外她扣着押金不给我怎么办?她还说要我去找个仲裁机构仲裁,或者要告我妨碍她的房屋出租要扣我钱。
律师回答:你可以接受仲裁或诉讼。你也可以向对方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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