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大厦购房官司终审有果 预订约定条款均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9-08-21 11:40:15
备受关注的“浙江第一高楼”温州世贸大厦购房户与开发商的官司终审有果。昨日下午,温州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世贸房开与业主邵女士签订的《房屋预订意向书》有法律约束力,房开应依此和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此案背景为40多户温州世贸大厦购房户对世贸房开擅自变更房屋预订意向书约定条款内容不满。以此案二审上诉人邵女士为例,她当时在与温州世贸大厦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预订意向书》里,开发商注明,购房面积是西A角1/8,参考面积是381.25平方米,暂定总房价400余万元。意向书后面附了个平面图,说明了房屋结构和设施配备等内容。当时,邵女士按约支付了40%的暂定房价款。从2007年11月份开始,开发商先后2次提出,邵女士得再交每平方米2980元的精装修款和1400多元的设备款。在开发商通知签订购房合同时,邵女士还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里的房屋面积比原来缩水了4个多平方米,房屋结构也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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