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01-14 00:18:15


  俗话说,这年头买房买不起就算了,租房都快租不起了。虽然是句玩笑话,但是也说明了一个情况,就是租房的情况很多,比如外出务工、陪读上学的,都需要租房,有时候难免会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那么发生纠纷之后起诉,?今天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

  一、

  租赁合同纠纷,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和证据情况,一般来说判决会出现几种情况,支持全部诉讼请求、不支持,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支持诉讼请求这几种情况。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____ ,性别:____ , ____年 ____ 月出生,籍贯: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被告:____, ____,____年 ____月出生,籍贯: ____ 家庭住址:____ 工作单位: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

  1、 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

  2、 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 年 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 元。

  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年 ____ 月____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郊外的 房屋,面积____ 平方米(房产证号 ____________),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 月 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____元,年租金总____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 ____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3、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

  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

  可是在原告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却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____ 年____月,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后来又补上了。

  ____年____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

  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____年____月至今一直未缴纳。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 致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3、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6、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我们在租房子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合同条款,对于不同意的条款一定要及时提出协商,不然很容易发生纠纷。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