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仍受追捧

发布时间:2020-07-23 05:46:15


  导读: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在一次交易中同时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两份合同中的一份具有虚假性,另一份为真实意思表示。近期,低迷几个月的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回升,此前一直观望的买卖双方都开始出手。为少交税,在中介的指点下,买卖双方达成默契,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仍受追捧。

  一份“阴阳合同”,逃税1万多

  市民李先生近期在丹凤街附近看中一套小户型,成交价定在106.6万元。此时中介提议,为了省点税,买卖双方签“阴阳合同”。

  李先生和买房的张女士此前都听说过“阴阳合同”,即拿到房产局和税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是“阳合同”,合同上的成交价比双方约定的实际成交价低;双方另签一份“阴合同”,填写的是实际成交价格,这样纳税基数小了,核算出的税额也少,可省不少钱。

  在中介指导下,李先生和张女士签了“阴阳合同”,“阳合同”成交价90.2万元;“阴合同”成交价106.6万元,2个成交价相差16.4万元。

  李先生房子的房龄不到5年,按规定卖房时需缴纳成交价5.55%的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按“阴阳合同”分别计算,总缴税额分别是6.929万元和5.863万元,李先生一下少交了1.066万元税。而张女士买房需缴纳房价1%契税,按“阴阳合同”分别计算,契税额分别是9020元和10660元,可少交税1640元。

,“下有对策”

  “对‘阴阳合同’,。”365 地产家居网置业频道总监单伟说,早在2006年,南京就开始实行“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规定,买卖双方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如低于系统市场评估价,合同无法通过审批。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按市场评估价征税实际操作并不容易,交易双方很容易编出理由,来解释“实际成交价比市场评估价低”的问题,比如房屋装修差、渗水、朝向楼层不好等;近期楼市行情的不确定也可以成为借口——房主可以说怕再出现宏观调控,房价下跌,想早点出手,所以“便宜”卖了。

  有风险,小心“失手”

  虽说南京至今没出现因签订“阴阳合同”而受刑事惩处的,但李安祥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汤楠说,签“阴阳合同”触犯了国家税法、合同法等,有风险,不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被判补交税款等,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以偷税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