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强行索房还是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10 22:42:15


是强行索房还是合同纠纷

。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建达花园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02年前后集资建的房,按照要求,给管委会领导建的是别墅,为其他员工建的是跃层花园洋房。

  “建房前,管委会员工事先要按照房款总额的30%交钱,李殿卿的房子是200多平方米的别墅,按照当时每平方米1020元算,他交了10万元人民币的预付款。”

  该负责人表示,房子建好后,于2003年8月交房,但李殿卿一直没有收房,也没有交完尾款。随后几年,房子价格猛涨,别墅至少可以卖每平方米1万元,“但李殿卿还是要按每平方米1020元的单价收房。”

  这个负责人认为,既然李殿卿没有及时收房,也没有交余款,就应该视为违约,“我们以为他不要了,就把这套房子卖给别人了。”

  但他承认,在此过程中,人友公司既没有退款,也没有催李殿卿收房。

  随后,在他的联系下,记者见到了该公司派驻建达百度花园的销售经理吴朝发,吴朝发向记者出示了有李殿卿签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GF- 2000-0171”,签署日期为2003年10月。

  吴朝发还给记者出示了一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发票联”。记者看到,这张本应归交款人李殿卿保管的发票第二联,仍在开发商手中。这张发票,与匿名举报信中所附的发票复印件一致。

  随后,记者见到了李殿卿。此时,他的身份已不再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07年7月,他被任命为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

  “事实上就是退居二线了。”58岁的李殿卿解释说。他向记者出示了前期交纳10万元房款的发票,以证实自己没有强行索房的行为。

  “开发商到处发举报信,说我强行索贿,纪检委也多次派人前来调查,但事实证明这完全是诬蔑。”李殿卿说,他不但前期交了10万元,2005年11月,还收到了盖有人友公司专用章的“代收天然气安装费”的3500元收据。“既然我们在2003年就有合同,凭什么说我是强行低价买房?”

  他解释了没有及时收房的缘由:

  这房子是由开发区管委会在2002年前后委托人友公司建的,“是开发区管委会的集体决策,有会议记录为证。”李殿卿说,管委会当时设有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委会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调工作。管委会工作人员处理房子的事务,都通过机关事务管理局来联系。

  “但房子建好了,我去交尾款,人友公司却告诉我,你53岁了,不能贷款了,要一次性交完尾款。”李殿卿说,当时他很生气,心想既然要一次性交全款,为什么不早点通知,好让他去筹钱呢?

  他说,随后,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撤销,2003年6月,郑州市委又任命他担任郑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一方面,没有了机关事务管理局,我不知道跟谁联系;另一方面,由于刚任新职,特别忙,所以就把收房的事情暂时放了放。”

  李殿卿称,开发商曾表示收房可以,但希望给批一处地开发

  李殿卿称,从2004年到2007年,他曾多次与人友公司联系房子的事,均无结果。每次得到的答复都不一样,要不就是说房子已经转卖给他人了,要不就是做了物业用房了,“总之就是不给房”。

  交涉中,李殿卿称,人友公司曾表示可以收房,但希望开发区将百度花园西北的一处土地交由人友公司开发。这一条件遭李殿卿拒绝。

  李殿卿说,在此情况下,他向管委会作了汇报,管委会又委托开发区房管局等部门进行调查,其结果就是停止了百度花园的备案手续,致使百度花园的部分业主受到了损失。

  开发区房管局局长陈振宇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直言不讳:房管局停止百度花园备案的举动,正是基于李殿卿与人友公司的纠纷。

  “根据李殿卿同志的说法和其他人的举报,我们认为人友公司的这种行为,可能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作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坚决不允许,所以我们停止了对该公司销售楼盘的备案,先查清、解决了问题再说。”

  结果,从2007年7月到12月间,许多业主因为这场纠纷利益受损,想上学的上不了学,想结婚的结不了婚,更重要的是,由于去年建材价格飞涨,业主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装修开支直线上升。

  有业主形容,这就像两头大象打架,“受害的是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