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金广场的17件合同纠纷案判决生效

发布时间:2019-08-21 08:48:15


2002年,涌金广场被迫停业;2005年,重开的“涌金流行前线”再度因招商情况欠佳而停业;2007年,元华商场因经营不善停业关门……一度被商业人士认为是杭州第二商业中心的吴山商圈,却迟迟聚不起预计的人气。

  即使如此,该地区的市场经营者,仍以“黄金地理”与“掘金潜力”为最佳招商口号。但当实际的经营情况达不到预期宣传的效果时,商户与市场间就出现纠纷了。

  7月10日,涌金广场41件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案中,其中17件判决生效。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市场管理方杭州智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不存在违约行为。

  夸大的广告词吸引业主入户

  “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金秋十月正式开业”、“06年休博会指定购物场所”、“日日涌金天天生财”…… 当初会选择入驻涌金广场,何老板完全是被广告宣传中的诱人字眼所吸引。加之其位于杭州的黄金地段,坐享西湖风光旖旎的购物中心,且新开的市场以“时尚”、“流行”定位。这些无比优越的条件,都让何老板相信,未来的涌金广场真的可以让她日日“涌金”。

  然而,这些美好的期望却逐渐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一一破灭。所谓的专业管理团队在短短的半年中,连续换了三任经理;所谓的专业管理人员大部分为中专文化;市场方承诺的“金秋十月开业”,却一直拖到12月才勉强开业;之前所说的“06年休博会指定购物场所”是一句空话,并未得到兑现;至于“日日涌金天天生财”更是无稽之谈,绝大部分经营户连饭钱、电费都做不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这些残酷的现实,给何老板及同行浇了一盆冷水。为了今后的经营发展,何老板等人找对方进行协商,未想却换来了智成公司下属保安的殴打。灰心之余,何老板连同41个商户将市场管理方告上了法庭。何老板要求,市场需赔偿租金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66492.94元。

  宣传的内容未在合同中注明

  面对业主的指控,市场方却解释,“既然认为我们违约,业主们就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承诺条款。”智成公司表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根本找不到相关管理义务的具体内容。由此可见,诉称智成公司违约的事实,不具有法律依据。

  关于业主对广告费及物管费用途的质疑,市场方表示,虽然所做的广告宣传不是针对商户个人,但事实上,出租人已经为涌金广场发布了大量的广告宣传,业主已享用了其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而物管费也用来支付清洁员及保安的人工费用。

  对此,法庭认为,市场经营不善主要归于吴山商圈尚未成熟,未能形成足够的人气和商业氛围。依照双方举证来看,智成公司并未明显违反与业主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法庭判决智成公司返还业主保证金及部分广告费,驳回其余各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