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抚养费起诉状的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22 07:18:15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就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在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根据协议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额外的开支,有抚养权的一方没有足够的能力支付,,那么增加抚养费起诉状的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增加抚养费起诉状的范本

  原告: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重庆市人,住重庆市XXXX区XXXX路XX号XXX室。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X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重庆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X族,重庆市人,住重庆市XXXX区XXX路XX号XXX室。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从原告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XXXX元。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儿子,XXXX年X月XX日,调解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仅够维持一般生活。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渐增高,原告因上学以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XXX元的抚养费已经不够,而原告之母的收入有限,独立承担原告的抚养费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需要证据),但基于与原告之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具状人:XXXX

  代理人:XXXX

  XXXX年 XX月 XX日

  二、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1、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  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综上所述,增加抚养费的诉讼原告是孩子,被告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在起诉状看应当写明增加抚养费的原因,并且还要写明增加多少抚养费,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应当支付抚养费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的那一天。以上就是“增加抚养费起诉状的范本”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