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14 21:13:15


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程序
一、拟定改制方案。改制企业征得资产所有者或资产所有者代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拟定改制方案。

,听取职工对改制方案的意见。

二、签订出资人协议书。企业改制方案征得全体出资人同意之后,签订出资人协议书。并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事宜。

三、查名评估。委托代理人填报公司名称申请书,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哇,并领取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改制企业申请评估立项,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界定。

集体资产由集体资产界定部门进行产权界定。

四、设立登记。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五、办理相关手续。凭企业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到劳动部门办理全员合同制手续,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拟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改制企业,,报请市府有关委、办或区、县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