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需要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28 12:00:15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见说明2);
(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延伸阅读】
公司法
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
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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