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同免责条款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9-08-10 18:58:15
签订合同时,我们经常可以在合同条款里发现有意向叫做免责条款的内容。那么,对于企业来说,2018年合同免责条款应该怎么写呢?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是不是写了合同免责条款就能无条件免责了呢?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2018年合同免责条款怎么写
第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第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第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
二、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别免除责任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同。后者是法定的,而非约定的。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其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
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只有在责任发生前由当事人一方拟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是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的,它属于当事人对其权利的处分行为,与达成免责条款有本质的区别。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从理论上讲,区分限责条款与免责条款有一定的意义。一般情况下,各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比限责条款的有效条件要求更为严格,并且对限责条款的解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都是为了排除当事人未来的责任,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对这两种条款未作严格区别,一概统称为"免责条款"。
4、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条款,不允许以默示方式规定,也不得以推定的方式确认其存在。以格式合同方式订入的免责条款,不仅涉及当事人的责任状态,而且其订入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具体谈判协商而成立,基于民事领域的公平和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对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更严格的要求。
三、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真的能免责吗
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往往是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通常会在合同中尽量免除自己的责任。比如旅游服务合同中,对一些刺激的游戏项目,会让旅客自行承担因参与游戏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再比如商业地产的租赁合同中,排除了因商场内固定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承租人损失,出租人的赔偿责任。
虽然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合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的免责事由。但法律在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同时,也规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两种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第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不免责;第二,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免责。
所以,结合上述例子,在旅游服务合同中,旅客因参与游戏项目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就算有免责条款,旅游社也不能因此免责,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出租人在没有履行维修出租房屋内设备(出租人该行为一般可认定为重大过失),致使设备出故障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也不能因合同中有免责条款而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叙,书写2018年合同免责条款时应该注意公平性原则、对于加重对方义务的情况要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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