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3 12:00:15
在生活中,签订合同时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比较担心的便是违约金的赔偿问题,但是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方式是有一定标准的。违约金的给付方式有哪些,这是当事人需要关注和了解的问题,对此小编整理了关于违约金的给付方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希望帮助到您。
一、违约金的给付类型
(一)法定与约定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二)惩罚性与赔偿性违约金
1、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2、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此种损害赔偿的预定,也是一种违约金。此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二、违约金的给付标准
(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违约金的给付方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小编建议您咨询相关律师,网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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