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违约金

发布时间:2019-08-30 16:27:15


 目前国内的贷款违约金制度正在建立过程中,无疑它将成为贷款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目前的意义只是被银行孤立的作为阻挡提前还款的措施而运用。所以它还缺少法律的约束,缺少灵活的机制、配套的措施,并带有强制性的色彩。下面介绍美国贷款系统中的违约金制度,以供有关方面了解和借鉴。

  提前还款是指在债务到期前,提前还清所有或部分抵押的债务。它是指借款方重新优化了贷款计划,或者是采取了实质性的行为偿还本金。实质性的行为是指在12个月内,提前还款金额超过了原始本金的20%。

  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指借贷款双方在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借款人将支付一笔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但最高违约金应该受到合同或法律的约束。

  违约金的有效期通常不会超过3年或5年。有效期过后,违约金的比率会取消或逐渐减少。每年只要部分提前还款不超过贷款的20%,就不用缴纳违约金。

  不是所有的贷款都必须缴纳违约金,一般固定利率的贷款有违约金,可调节利率的贷款没有违约金,有些特殊种类的贷款没有违约金,美国有些州从法律上就禁止支付贷款违约金。所以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借款人需要知道贷款是否有违约金、是多少、是在什么期限内有效。

  违约金是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的。如果借款人是长期贷款,当贷款因素变化时,借款人需要重新优化贷款计划,这时,就会启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条款。为避免缴纳违约金,借款方可以申请在合同中取消违约金。一般的,贷款方会提供几种违约金的方案供借款人选择。如果借款人选择有违约金的合同时,贷款方会提供较低的费用,或较低的贷款利率,一般的带有违约金的合同的利率要比没有违约金合同的利率低0.25%-1.00%。

  当然,也存在掠夺性的贷款方,它将违约金强制的塞进合同里。所以借款人要仔细评估含有违约金的合同,通过比较两者的差别,再选择是否接受违约金的合同。贷款方有义务随时解答借款人对违约金的询问,帮助借款人做出知晓的决定。贷款方一般鼓励借款方选择有违约金合同,这样可以防止将来利率下落时,能够劝阻借款人选择重新优化贷款计划。

  总之,违约金是一个双方都可以谈判的项目。它依据于借款人的个人决定:借款人目前的财务状况,借款人是否需要重新优化贷款计划,借款人想要持有抵押品多长时间。甚至即使在贷款过程中也可以重新协商违约金。如果借款方不满意,可以提前结束在当前贷款机构的贷款,改在别的贷款机构做重新优化贷款。当然最好是在违约金有效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