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肇事,司机主动顶罪为哪般

发布时间:2019-09-20 16:11:15


,司机主动冒名顶替为哪般?

2009年2月1日21时35分左右,,致三车相撞,造成1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目前已被立案查处。

   有意思的是,事故发生4小时左右,丁书明驾驶的警车专职驾驶员仲明,,称其是肇事车驾驶人。

   2月3日上午,,称肇事警车的驾驶人系该院院长丁书明!!!

   民警到医院向丁书明核实,丁书明对驾车肇事供认不讳!

   仲明在再次接受民警询问时表示,他是出于与院长的私交而冒名顶替,公安部门对此另案调查

事发后丁书明被停职,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该新闻让人不禁发出疑问:,可以超速、逆向驾驶警车?纪委书记对仲明是否肇事司机真的不知情?仲明真的是出于私交才给院长冒名顶罪的?

作为司法系统的国家公职人员,所为种种,实在让我们普通百姓对法治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