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肇事,司机主动顶罪为哪般
发布时间:2019-09-20 16:11:15
,司机主动冒名顶替为哪般?
2009年2月1日21时35分左右,,致三车相撞,造成1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目前已被立案查处。
有意思的是,事故发生4小时左右,丁书明驾驶的警车专职驾驶员仲明,,称其是肇事车驾驶人。
2月3日上午,,称肇事警车的驾驶人系该院院长丁书明!!!
民警到医院向丁书明核实,丁书明对驾车肇事供认不讳!
仲明在再次接受民警询问时表示,他是出于与院长的私交而冒名顶替,公安部门对此另案调查。
事发后丁书明被停职,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该新闻让人不禁发出疑问:,可以超速、逆向驾驶警车?纪委书记对仲明是否肇事司机真的不知情?仲明真的是出于私交才给院长冒名顶罪的?
作为司法系统的国家公职人员,所为种种,实在让我们普通百姓对法治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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