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诉开发商不履行合同
发布时间:2019-08-17 05:52:15
认为某某小区的开发商没有履行购房合同上的承诺,该小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委托业主委员会起诉,,赔偿经济损失。据悉,这是本市首起业委会起诉开发商案。
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起诉称,开发商在和小区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承诺该小区内建3栋楼,竣工图纸上也标明“三栋楼均已经完工”,但是实际上计划建设二号楼的某研究所到现在还没有拆迁……为此,该小区的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约定,。
据了解,目前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一般情况下都是由部分小区业主代表作为诉讼主体,向开发商主张权利,。或者是由小区业主代表先行起诉,而更多的业主在后面等待观望,,其他业主再随后起诉。而由小区业主委托业主委员会起诉开发商的案件目前还极为少见。
昨天,有观点认为因不具有财团法人的办公要件,业主委员会只能受业主委托作为诉讼的参加人,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所以在此案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将成为今后争议的焦点。而对此,中国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则表示,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起诉开发商从诉讼主体资格上完全没有问题。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机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既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物业管理条理》赋予了业主委员会上述权利,业主委员会在代表业主行使民事权利的过程中,应经过业主大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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