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营业税时,如何确定从事饮食业务的服务业营业额?

发布时间:2019-08-06 13:48:15



从事饮食业务的服务业是以营业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的,该营业额应当为:向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而收取的餐饮收入的总和,包括在价外收取的手续费、基金、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等一切费用,且不得扣除任何经营成本和费用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