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或继承或购买才有股权

发布时间:2020-08-31 17:20:15


  截至目前,东莞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正在完善扫尾工作。股改完成之后,如何保证农民权益?今后东莞农村经济管理方面将朝什么方向发展?针对这些问题,东莞市农业局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近120万村民已成为股民问:股改扫尾是否已完成?预计什么时候全面完成?答: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于2002年开始试点,2004年7月全面铺开。目前,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已经完成,建立了555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和248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119.9万名村民成为了股民,但还有个别的经济组织由于产权纠纷、配股争议等问题,正在进行完善扫尾。我们正加紧督导,可望在年底前完成。

  今后户籍变化与股权无关问:解决“出嫁女”配股问题时强调的固化股权,切断集体收益与户籍的联系怎样理解?答:固化股权不是针对“出嫁女”问题提出的,而是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本政策,是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基础。通过固化股权,可以切断集体经济受益权与户籍的联系,保护村民利益,从根本上消除了长期困扰农村的利益纷争。固化股权就是以确定的时点为界线,界定配股对象,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今后户籍变化与股权无关,新迁入和新出生的人口须通过继承或购买才能获得股权,不再无偿配股。

  保证农民既得股份不流失问:股改完成之后,如何保证农民权益,即保持股改成果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答: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民而言,最直接的利益是获得了永久性的股份,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在股改完成之后保证农民权益,首先要巩固股权固化制度,使农民既得的股份不致流失;其次是保证股东公平顺畅地行使权利,包括民主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防止因对特殊群体歧视而发生同股不同权现象。在具体措施中,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提高股份合作制管理意识,自觉依照章程办事;二是要加强监督指导,规范经济组织的行为;三是要完善管理制度,把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引向制度化。

  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将出台问:今后东莞农村经济管理方面将朝什么方向发展?答:我市已基本完成了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但这仅仅是建立一个新体制的起步,要充分发挥体制优势,规范经济组织运作,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还要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内要完善经济组织的民主机制、决策机制和分配机制,对外要协调经济组织与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的关系,协调不同部门间的相关管理工作。目前,《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已经出台。为适应改制后管理需要,我市已经完成修订《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可望于近期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