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两侧被停车泊位占用,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19-08-12 21:43:15
在一定情况下这样的做法是允许的。法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 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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