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陪驾案 找陪驾也不安全

发布时间:2019-08-24 20:18:15


  拿到驾照不久的浙江大学教授郑明川找陪驾来提高技术,不料陪驾过程中发生车祸。12月13日,被告杭州易驾陪驾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郑明川人民币173366.81元。

,郑明川驾驶时的不当操作,被告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没有陪驾资格的教练,是构成本次交通事故并产生损失的直接原因,故双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2004年5月27日,郑明川在驾驶被告公司的桑塔纳轿车练车途中翻车,造成车辆严重受损,郑明川受伤,教练李江死亡。8月13日,李江的家属向郑明川提起诉讼,调解,郑明川赔偿了李江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20万元。今年5月,,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其陪驾费用并承担违约损失共计人民币2968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