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09 13:43:15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最新资讯
-
08-14 2
-
08-13 0
-
02-25 0
-
有限责任公司权力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08-19 1
-
08-23 1
-
08-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