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对劳动合同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9-08-24 10:33:15


  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的影响

  咨询:我于2007年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后来,A公司更名为B公司,A公司同时注销,法人资格终止。虽然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然是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公司成立后,却未与我变更劳动合同。不久前,我辞职前往C公司工作。B公司却要求我赔偿违约金50000 元。这能成立吗?

  回复: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意思协商一致的结果,其上记载的内容既包括双方的权利,也包括双方的义务。合同一方主体变更了,就意味着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发生转移的,须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本案中,劳动合同一方主体A公司变更为B公司,但原先A公司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进行任何变更,因此,A公司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对于B公司而言并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