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发布时间:2020-03-25 21:18:15
职教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传统的职教产权制度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和建立起来的。国有国营的办学模式使政府成为教育唯一的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学校没有财产权,不具有主体地位,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在传统体制下,国有学校的财产权只能由国家来行使,而代表国家行使产权的又是多个部委和各级政府机构,由此造成了条块分割的格局。学校产权缺损和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决定了国有职教资产的“封闭性”,即国有职教资产画地为牢被闭锁在分属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行业部门所属的学校内,这些资产长期处于沉滞、沉淀状态,长期得不到调整,这是国有职教资产使用效率极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传统体制下,教育被认为是一种纯消费的事业,学校是非经营性组织,拥有的只是一种维持社会事业活动的财产支配权,教育资产不属经营性资产,“不能为国家提供未来经济效益”,因而,在我国经济学理论中国有资产一般不包括国有教育资产。在这一理论框架下,我国的教育事业只有“国家观念”,没有“市场逻辑”,国有学校捧的是“铁饭碗”,吃的是“皇粮”,既没有教育成本核算的外在压力,也没有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在要求。由于学校是典型的“公益事业”,我国历次的教育体制改革也没有能触及产权问题。“产权不清”和“产权虚置”也就成为国有学校教育资产低效营运或无效营运的主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稀缺的教育资源的利用必然导致学校之间的竞争,降低教育成本,高效营运教育资产,提高办学效益也就成为学校追求的目标,但学校如果不具备产权主体地位,教育资产不能流动重组,学校不能在竞争中实行兼并、联合、分立,那么,学校也就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因而,在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条件下,教育资产的流动重组已成为教育体制改革不容回避的重大问题。
其次,职教资产重组是盘活存量国有教育资产,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调整教育布局的需要。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职业教育形成了“小而全”、“小而散”的学校布局结构。由于分部门平行办学,形成了条块分割、重复投资、各自为战的格局,存在诸如学校和专业设置重复、专业规模效益低、师生比高、设备设施闲置等问题。根据世界银行职教专项贷款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的师生比为1:20左右,而目前大部分职业学校师生比在1:10左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实验开出率仅为60%,专业实验开出率仅为40.6%,实习开出率仅为43.8%;还有部分设备、设施长期闲置不用,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度浪费。要提高国有教育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盘活教育资源,就必须推动学校资产的流动重组,实行国有教育资产产权流动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者对自己的资产,除自己直接经营外,完全可以进行产权转让。我们认为,只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的进步,教育产权也可以转让。出售一些经营不善的国有学校或教育资产,收回其相应的代价,另行向效益高的学校投资,这是合理行为。只要价格合理,卖出的是实物,收回的是资金,原则上是等量的,并无损失。从教育的资本成本看,其生命也在于不断增值,其效益越高,生命力越活跃。我们不能受自然经济观念的束缚,要克服产品经济条件下人们进行资产管理的陈旧观念,对财产只是实物的绝对占有和贮存,不讲周转,不讲投入与产出,宁肯让资产闲置腐蚀,也不出让作其他有利的经营。通过租赁、兼并、拍卖等形式进行职教资产重组,不仅可以盘活教育资源,。
再次,资产重组是转换国有职业学校经营机制、增强国有学校竞争能力的迫切需要。在产权国有的办学体制和单一的政府投资政策下,政府集所有权和经营权于一体,既是教育资源的配置者,又是教育资源的管理者,学校只是政府教育计划的执行者。由于缺乏主体产权制度的激励和约束,学校养成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国有学校普遍存在效益不高,债务沉重;活力不足,竞争力差;风险意识少,后劲不足等问题。,完全丧失了生存的能力,濒临倒闭。究其原因,政校不分,产权关系不明晰是其根本原因,政校不分,带来了国有教育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中的具体责任不明确,从而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积极性。因此,从转换国有学校经营机制的角度看,通过资产重组建立学校法人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不仅要靠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还要靠规模效益。只有在实现了规模效益的情况下,学校才能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率。学校也只有实现了规模效益,才能形成强大的竞争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借助资产流动重组,使劣势学校的人、财、物向优势学校集中,使分散的小学校的资产向重点示范学校集中。这样,既可以大大减少和节约国家增量资金的投入,又能借教育内部扩张来扩大学校的规模,从而提高学校的竞争力。
最后,职教资产重组是改革国有职业学校组织形式的迫切需要。国有学校的公有制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制的财产组织形式;二是公有制教育组织运行的价值形态。但就国有学校质的规定性来说,国有学校公有制特征所反映的本质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而这种社会经济关系的组织结构在学校内部有多种结合形式,不同的结合形式就形成不同的学校组织形式。如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学校就是一种新型的学校组织形式。改革国有学校的组织形式,关键是改革财产组织形式,也就是建立合理的教育产权制度。同时,要建立新型的学校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现有的学校领导体制具有强烈的封建“官本位”色彩,这种类似于文官体系的行政级别带来了教育管理上诸多问题。因此,应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改革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财务制度等,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来管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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